安全通道的搭设标准要求旨在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可以安全、顺利地通行,并免受高空落物的损伤。以下是对安全通道搭设标准要求的具体概括:
一、基本要求
1.畅通无阻:安全通道有必要保持畅通无阻,保证人员、物资的顺利活动,不得堆积杂物或设置障碍物。
2.标识显着:应设置显着的标识和指示牌,便于施工人员辨认和指引。
3.结构安靖:安全通道的结构有必要安靖可靠,可以承受一定的荷载和冲击。搭设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,搭设办法应科学合理。
二、标准与布局
1.净空高度与宽度:
o安全通道的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3.5米,宽度一般不低于3米。
o有车辆通行的安全通道,宽度和高度应适当添加,以满意车辆通行要求。
2.长度:
o依据修建物高度与可能掉落半径确认。
高度在15米以下的修建物,其进出口通道长度不低于3米。
高度在15至30米之间的修建物,通道长度不低于4米。
高度超过30米的修建物,其进出口通道长度不低于5米。
3.防护棚宽度:应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米,进深标准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规划。
三、材料与搭设
1.搭设材料:
o应选用修建钢管扣件脚手架或其他型钢材料搭设,严禁选用竹木杆件搭设。
o防护棚顶部应选用双层正交竹串片脚手板或双层正交18厚木模板的水平硬质防护,以及封闭的防护栏或挡板。
2.基础处理:
o安全通道的立杆基础有必要硬化处理,通道运用期内不得产生地上沉陷。
o立杆应沿通行方向接连设置扫地杆和剪刀撑,以保证结构的安全与安稳。